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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延续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的通告

2023-04-21 15:15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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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2023年度电视剧制作机构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决定延续《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1年颁发、有效期于2023年内届满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一次性延续六个月。在此期间,原许可证继续有效。

特此通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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