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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全区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节选)(桂广发〔2023〕101 号)

2024-09-10 10:1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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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造视听产业发展标杆

(七)打造视听产业标杆项目。实施视听产业标杆项目计划,每年评选 10 大“视听 +”融合标杆应用场景,对入选标杆项目计划的优质项目予以相应的奖励和相关政策扶持。鼓励产业核心环节的内容创作和传播,对符合奖励标准的企业每年给予相应的奖励。

(八)打造视听产业标杆企业。聚焦内容制作、平台服务、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虚拟现实等领域,开展视听标杆企业评选活动。每年评选 10 个视听产业标杆企业,根据企业规模、产值、税收贡献值、视听技术创新程度等标准,分类分板块予以奖励扶持,连续入选企业奖励期限最长 5 年。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标杆企业,支持其争取金融、税收、房租、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性优惠扶持。

(九)打造视听产业示范园区。开展广西视听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培育与认定活动。对获评的广西视听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全区现有视听产业相关园区(基地)进行智慧化、数字化和产业集聚化转型升级;对新增获评的国家视听产业示范基地,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视听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并给予相关基地奖励,自治区将参照相关市级奖励金额给予额外奖励,但自治区、市两级奖励总金额不高于自治区级同类项目奖励金额。

五、加大视听产业招商引资

(十四)招引优质视听企业。支持开展视听产业特色园区(基地)系列专题招商活动,鼓励各市将视听产业纳入“一把手”联系的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链,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经认定对新引进的视频分享平台、内容生产与传播平台领域的知名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或实到注册资本 1 亿元以上项目,给予一次性的资金补助;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直播团队在本地落地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直播基地,且上一年度交易额或进出口额达到 1 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

六、加大视听产业发展政策保障

(十七)强化资金等政策扶持。自治区广电局每年安排一定的视听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灵活运用以奖代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手段,支持视听企业能力建设与示范推广、服务配套。强化银企对接,鼓励银行开发“视听贷”,并纳入“桂惠贷”。建立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机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资本投向视听产业,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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