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文旅产业融合深化行动
(二)实施“文化润景”工程。实施“拍在广西”行动,培育桂林漓江山水、南宁青秀山、大新明仕田园、贺州黄姚古镇、三江程阳八寨、钦州三娘湾等旅游景区影视拍摄基地,加强与知名影视制作企业合作,拍摄一批具有市场价值的主题微电影、微短剧,打造影视场景体验打卡点。(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电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三)培育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推进文化创意、工艺美术、演艺精品等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形成集聚效应。推动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贺州黄姚古镇文化产业园等提质升级,支持产业园区拓展文博、旅游、餐饮、酒店等文旅消费业态,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重点发展非遗文创、文旅装备、影视传媒、时尚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文化企业建立文化创意设计园、非遗文创基地等平台,拓展文化创意市场空间。发挥广西艺术基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文化演艺产业,推动《印象·刘三姐》《桂林千古情》《坐妹》等特色旅游演艺提质升级,支持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剧场、桂林大剧院等相关文旅演艺场所高水平举办音乐节、演唱会、歌舞剧,大力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原创性、“叫座又叫卖”的文艺精品。创新打造大地飞歌、桂林艺术节、广西新民歌大会等本土特色文化艺术活动,支持广西传统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文化线上发展,开拓云演艺、数字艺术体验场景、网络直播展演等演艺传播渠道。(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商务厅、广电局,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四、实施产业总体效益提升行动
(九)促进文旅商消费业态融合提质发展。全面推进旅游住宿、购物、娱乐等消费业态融合提质发展,构建文旅商促消费活动一体统筹、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共同打造住宿、旅游特色商品等领域文旅商促消费活动品牌,不断释放文旅商消费潜力。推进“广西三月三”、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广西文旅消费大夜市等不断创新升级活动内容和形式,推出更多文旅体验消费新场景,组织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活动,进一步扩大文体旅消费贡献,培育打造 1—2 个具有全国影响力、原创性和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现象级文旅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广电局、体育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六、实施产业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十六)数字化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利用数字科技引导产业升级,培育文旅产业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成果在文化和旅游领域运用。推动文化旅游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基于特色文旅 IP、文物活化打造一批数字文旅标杆项目和产品,培育智慧景区、云旅游、数字娱乐、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互动体验游戏、文旅元宇宙等数字文旅消费新业态。引导各地拓宽数字文旅服务应用场景,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市场数据采集、文旅需求分析、文旅智慧监管、智能营销等。(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数据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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