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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西文旅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节选)

2024-09-10 10:5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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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文旅产业融合深化行动

(二)实施“文化润景”工程。实施“拍在广西”行动,培育桂林漓江山水、南宁青秀山、大新明仕田园、贺州黄姚古镇、三江程阳八寨、钦州三娘湾等旅游景区影视拍摄基地,加强与知名影视制作企业合作,拍摄一批具有市场价值的主题微电影、微短剧,打造影视场景体验打卡点。(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电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三)培育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推进文化创意、工艺美术、演艺精品等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形成集聚效应。推动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贺州黄姚古镇文化产业园等提质升级,支持产业园区拓展文博、旅游、餐饮、酒店等文旅消费业态,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重点发展非遗文创、文旅装备、影视传媒、时尚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文化企业建立文化创意设计园、非遗文创基地等平台,拓展文化创意市场空间。发挥广西艺术基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文化演艺产业,推动《印象·刘三姐》《桂林千古情》《坐妹》等特色旅游演艺提质升级,支持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剧场、桂林大剧院等相关文旅演艺场所高水平举办音乐节、演唱会、歌舞剧,大力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原创性、“叫座又叫卖”的文艺精品。创新打造大地飞歌、桂林艺术节、广西新民歌大会等本土特色文化艺术活动,支持广西传统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文化线上发展,开拓云演艺、数字艺术体验场景、网络直播展演等演艺传播渠道。(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商务厅、广电局,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四、实施产业总体效益提升行动

(九)促进文旅商消费业态融合提质发展。全面推进旅游住宿、购物、娱乐等消费业态融合提质发展,构建文旅商促消费活动一体统筹、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共同打造住宿、旅游特色商品等领域文旅商促消费活动品牌,不断释放文旅商消费潜力。推进“广西三月三”、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广西文旅消费大夜市等不断创新升级活动内容和形式,推出更多文旅体验消费新场景,组织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活动,进一步扩大文体旅消费贡献,培育打造 1—2 个具有全国影响力、原创性和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现象级文旅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广电局、体育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六、实施产业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十六)数字化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利用数字科技引导产业升级,培育文旅产业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成果在文化和旅游领域运用。推动文化旅游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基于特色文旅 IP、文物活化打造一批数字文旅标杆项目和产品,培育智慧景区、云旅游、数字娱乐、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互动体验游戏、文旅元宇宙等数字文旅消费新业态。引导各地拓宽数字文旅服务应用场景,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市场数据采集、文旅需求分析、文旅智慧监管、智能营销等。(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数据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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