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广(体)旅局,广西广播电视台: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171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区2024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推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法
各市、广西广播电视台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通知要求和自治区广电局分配的申报数量,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 (http://xcs.pingshen.nrta.gov.cn)完成申报。自治区平台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逾期平台无法审核、线下无法评审。
二、评选程序
自治区广电局将在各市、广西广播电视台推优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选、社会公示后,按要求择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送推荐。
三、申报数量
请各市局根据本市创作实际,可组织申报优秀广播新闻作品、优秀电视新闻作品、优秀广播电视新闻栏目、优秀广播电视经济新闻、优秀新闻“头条”作品、优秀调研式报道案例、优秀议题设置案例、优秀新闻记者编辑、优秀新闻播音员主持人、优秀广播电视新媒体各不超过1个。
广西广播电视台可申报优秀广播新闻作品不超过5件;优秀电视新闻作品不超过5件;优秀广播电视新闻栏目不超过5个;优秀广播电视经济新闻不超过5件;优秀新闻“头条”作品不超过4件;优秀调研式报道案例不超过4个;优秀议题设置案例不超过4个;优秀新闻记者编辑不超过2名;优秀新闻播音员主持人不超过2名;优秀广播电视新媒体不超过4个。
各单位报送作品中,新媒体端首发作品占报送作品总数比例不低于50%。
四、扶持激励
入选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的广西优秀项目,自治区广电局将予以扶持表扬。
附件: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4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推优工作的通知
2.参评材料.pdf
自治区广电局
2025年7月4日
(联系人:董国正,联系电话:0771-551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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