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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参评作品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5-07-07 11: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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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广(体)旅局,广西广播电视台: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区开展2024年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各市融媒体中心、广西广播电视台独立创作或与网络视听平台联合制作,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广播电视台播出的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均可申报。申报类型包括 公益、文化、理论、综艺、少儿、科教、经济、道德建设、生活服务、晚会、广播剧等。(新闻节目、纪录片、动画片不纳 入此项参评范围。)

二、评选要求

(一)创新意识强。坚持自主原创,在节目形态、表现手法、叙事结构、视觉呈现等方面有明显创新。拥抱先进技术,积极应用超高清、人工智能、互动技术等科技赋能节目创新。鼓励开门办节目,联动文旅、体育、教育等各行各业,实现跨业态跨领域融合创新。

(二)质量水准高。强化精品意识,尊重艺术创作规律,作品主题鲜明、叙事生动、逻辑清晰、编排合理、吸引力感染力强。贴近百姓生活,反映时代精神,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传播效果好。播出效果突出,观众互动感、参与感强,节目播出后产生积极、广泛的社会反响,受到观众喜爱和各界好评。坚持融媒传播,强化大屏小屏互联,在多屏终端传播效果好、影响力大。

三、评选和推荐名额

各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推荐1档广播创新创优节目、2档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没有合适节目也可不推荐。广西广播电视台可推荐3档广播创新创优节目、5档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经自治区广电局评审,推荐2档广播创新创优节目、3档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参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4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市融媒体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填报《2024年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附件1),提交推荐表word版、盖章PDF版和参评作品2期样片(样带),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遴选后,发送至邮箱: panlanqian@163.com 。广西广播电视台直接报送自治区广电局宣传处电视剧处。截止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

如果有两个以上主体联合申报项目,须以承担主要法律责任的第一出品方作为申报主体,该主体拥有该项目的申报资格和荣誉资格。

(二)组织评审。自治区广电局将在各市融媒体中心、广西广播电视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选、社会公示后,按要求择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送推荐。

(三)扶持激励。 入选全国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的广西优秀项目,自治区广电局将予以扶持表扬。

五、工作要求

各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广西广播电视台要高度重视遴选推荐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做好资格审定、遴选审核、材料申报工作。严禁违法失德人员担任主创或存在版权等纠纷的作品参评,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2024年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docx

自治区广电局

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国正,0771-551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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