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3日,广西区内75家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县级广播电视播出已全部获批复同意各开办一套电视节目,同时,已有17家获批复同意各开办一套广播节目。宣传舆论主阵地得到进一步夯实。
自治区广电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许可证制度,扎实推进全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建设管理。
一是“重认识”,结合广西实际印发《自治区广电局关于规范全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置管理的通知》,明确频道建设的要求和审批流程;二是“细指导”,针对各市、县系统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差异,通过开设业务视频培训、建立业务微信群和增设电话热线等形式,提供面对面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三是“强管理”,根据总局要求,严格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理》等有关管理规定,做好管理,督促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强化审批审核和监测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许可证制度。
下一步,自治区广电局将重点做好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变更台名和频道传输方式的审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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