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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广电局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2021-2025年)》的通知(桂广发〔2021〕129号)

2021-11-17 17:4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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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广体旅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广电局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广电局

2021年11月16日


自治区广电局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责任分工方案》,确保发挥优势有效推进广西法治社会建设各项重要举措顺利施行,结合广电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突出权利保护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治广西建设,为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努力实现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自治区广电系统本级“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日益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广电行业重点领域得到有效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有效促进广西治理现代化。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符合广西及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1.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文本。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处、宣传处(电视剧处)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2.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宪法宣誓。

牵头部门:人事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

3.积极参与自治区统一部署的“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浓厚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引导全区各族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维护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宣传处(电视剧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4.持续推进以“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措施,探索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法治教育成效评估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广电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并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部署落实。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5.配合引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自觉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广西广电视听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联盟的作用,创新全媒体融合法治宣传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牵头部门:宣传处(电视剧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6.结合年终述法和法治考核工作,突出落实以领导干部为示范带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

牵头部门:人事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7.做好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牵头部门:宣传处(电视剧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整合发展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三、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8.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完善失信约束制度,以公民、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为重点对象,依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9.结合行业特点,根据自治区有关信用管理工作要求,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和谐共赢的社会环境。

牵头部门:规划财务处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10.配合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推进本行业领域的社会信用管理。

牵头部门:规划财务处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11.加强诚信理念教育,开展诚信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四、加强权利保护和义务履行

12.规范设定权利和义务,动态调整广电部门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切实杜绝无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行为。

牵头部门: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各市文广体旅局

13.就广电执法事项定期指导文化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全传输保障处(科技处)、公共服务处

参加单位(部门):各市文广体旅局

14.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配合健全和完善涉及网络电信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管理地方法规规章制度,推进公平交易,提高消费者相关合法权益保障水平。

牵头部门:规划财务处

参加部门:局机关其他各处室

15.加强对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的研究、指导和宣传,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

责任部门:人事处

五、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16.根据自治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参与、凝聚智慧、科学推进的社会治理共建格局。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17.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健全本级党委(党组)相关机制,在本领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治格局的有关工作。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18.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公开、解释,依法公开涉及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许可、处罚等决定。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19.加强党对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教育和组织团体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依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推进社会治理。

牵头部门:人事处

参加部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妇委会)

20.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

牵头部门: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21.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推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积极向上的网络内容建设,发动网民自觉抵制不良网络内容,积极举报违法有害网络信息。

责任部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办公室、信息中心、监测中心

22.推动社会管理制度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确保网络社会依法有效治理。落实好网络信息服务方面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加强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

责任部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全传输保障处(科技处)

23.落实好网络安全配套规定、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规范引导。

责任部门:安全传输保障处(科技处)

24.建立健全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机制,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开展恶意弹窗、强制捆绑、变相非法诱导等不良网络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责任部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监测中心

25.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

责任部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办公室、安全传输保障处(科技处)

六、加强组织保障

26.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社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27.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综合考虑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统筹谋划本地本部门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举措,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28.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社会建设部署精神和要求,根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发〔2021〕14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法委发〔2021〕8号),以及本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确保工作互相衔接、顺利推进。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加单位(部门):局机关其他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市文广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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