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广(体)旅局,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广电网络股份公司、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广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后,我区广电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已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大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各市广电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广电产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一批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广电产业龙头企业行业带动作用,负责组织申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
二、 推动广电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广电产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充分享受科技创新券、研发奖补、减税降费等政策红利。通过持续创新,引导和发展一批有特色的中小微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发展的新格局。
三、 推动广电产业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建设和储备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大的广电产业重大项目,组织申报进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项目库,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 加快推进新业态融合发展
加大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力度,5G、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广泛运用,4K/8K超高清视频、智慧广电等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五、继续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激励力度,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大力吸引区外和国际人才来桂工作,优化人才结构,组织参与和开展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形成科学合理、后备力量充足的全媒体人才梯队。
六、加强广电行业统计分析和管理
各单位继续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广播电视行业发展数据。实现精准统计和动态管理。建立相关部门联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广播电视行业发展态势。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关创新举措。
自治区广电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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