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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同意向宁明县融媒体中心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批复(桂广函〔2021〕404号)

2021-11-25 17:3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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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辖区内地方新闻单位申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向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核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发〔2020〕61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给宁明县融媒体中心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120420094),宁明县融媒体中心开展涉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务须以许可证上载明的许可事项为准。请你局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以上辖区内获得许可证的单位规范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助力构建风清气正网络空间。

此复。




                             自治区广电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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