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广(体)旅局,广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全区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奖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第一点“评选类别”、第二点“评选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播出的电视节目)和第九点“参评材料报送要求”的要求,将符合要求的电视节(栏)目参评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广电局受理各单位报送的参评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进行审核,经研究审定后统一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
二、报送数额
各市文广(体)旅局报送数额为不超过2个,广西广播电视台报送数额为不超过15个。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报送1个。可根据本地区的节(栏)目制作优势,自行确定六大类别报送的比例,总额不能突破规定的报送限额。
三、报送时间
自治区广电局受理参评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各市文广(体)旅局接到此通知后,请立即向所辖(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地第28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报送工作。
参评材料请于2024年2月20日前寄至自治区广电局宣传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3号,邮编:530028)。
联系人:董国正,联系电话:0771-5516097
附件: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自治区广电局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