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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广电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的通知(桂广发〔2024〕36号)

2024-04-07 16: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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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广(体)旅局,广西广播电视台,全区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社会制作机构: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自治区广电局将在各市、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现将推优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荐程序

各市、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广西广播电视台直接报送自治区广电局,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无报送数量限制。

各市文广(体)旅局要注意做好社会制作机构纪录片作品的推荐工作,积极引导鼓励各方力量投入纪录片创作生产和产业发展。

二、推荐时间

每年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向自治区广电局推荐。

第一批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日;

第二批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

第三批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

第四批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各单位所推荐纪录片的首播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两个季度内。如2024年第一批推荐的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内,依次类推。

请各市文广(体)旅局将通知精神落实到各纪录片制作和播出机构,每季度推优前不再另行发文。

三、报送材料

(一)盖章纸质版《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推荐表》(见附件2)。

(二)视频文件:格式要求MP4、1920*1080、编码方式H264,去除片目(包括片花)中的台标、栏目标,节目字幕、片尾字幕可保留。

(三)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需同时附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复印件。

纸质材料及视频光盘(U盘)邮寄到自治区广电局宣传处(电视剧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3号广电大厦,邮编:530028。

四、结果公布

自治区广电局推荐报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优秀纪录片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82号).pdf

      2.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推荐表.wps

自治区广电局

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董国正,联系电话:0771-551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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