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体)旅局,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广西视听产业发展协会,各视听产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推动我区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广电局计划开展2024年广西视听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从事内容制作、编导、主持、播出、放映、传输和经营活动(包括视听产品研发、视听设备制造、内容生产播出、网络传输服务、视听产品销售服务、其他相关服务)的相关视听企业、社会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持证机构。
(二)申报条件
1.视听标杆企业的申请:
(1)广西行政区域内经营及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的视听企业。
(2)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创新能力,在行业中表现卓越、具备领先优势和竞争力,且具备其他企业学习参考经验。
(3)在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领先于同行,且在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运营管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4)近三年平均视听主营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
2.视听标杆项目、视听标杆应用场景的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企业注册成立1年以上,在广西有固定经营或者生产场地,依法纳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三年增幅达到10%以上。
(3)申报时已完成相关投资和项目执行;属于工程建设的项目和应用场景必须验收、投入运营且落地在广西。
(4)符合新赛道及广西重点发展领域,拥有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形成完整行业解决方案并预期可在市场推广复制不少于两处。
(5)同一家企业原则上每年累计只能申请1个项目或场景。
3.视听标杆园区(基地)的申请条件:
(1)以视听产业发展为主业,经有关行政机关批准设立或认定,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
(2)有规范完整的园区(基地)发展规划,有鲜明的产业定位和特色;所生产和提供的文化视听产品及服务内容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3)有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够为进入园区(基地)的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品牌孵化、招商融资、品牌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
(4)管理制度健全,不存在违规用地、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等情况,在依法纳税、吸纳就业、促进创业、公益活动、平台建设、集聚文化企业数量等方面表现良好。
(5)产生文化视听企业集聚效应,在园区(基地)内文化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总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突出,在全区处于领先水平,申报时园区(基地)企业入驻率达50%(含)以上,入驻视听企业占入驻园区(基地)内总企业数的比例大于50%(含)以上。
(6)企业管理运营团队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在全区同行业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在通知发放后的7个工作日内。请各视听企业和播出机构严格按照时间上报材料,公示前不再另行发文。
三、报送材料
(一)广西视听产业扶持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从人民银行查询获取的企业征信报告;
(五)所在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纳税情况证明;
(六)近三年的经营报告;
(七)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邮寄到自治区广电局,电子版发到邮箱,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3号广电大厦,联系人和电话:刘晨15778013163,黎洋杉18260906612;邮箱:cbjjcc@163.com;邮编:530022。
四、结果公布
自治区广电局视听产业标杆评选结果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1.xxxx年广西视听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书.wps
自治区广电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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