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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女性|四周年!让我们一起对家庭暴力说“不”!

关爱女性|四周年!让我们一起对家庭暴力说“不”!

2020-03-08 21:59     来源:全国妇联权益部、广州市妇联、南宁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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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四周年。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单位有责任!

  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制止家庭暴力,制度有保障!

  强制报告:

  学校、医疗机构等发现家庭暴力,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家暴告诫:

  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让我们一起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勇敢说“不”,

  积极寻求帮助!

疫情期间遇到家暴怎么办?维权指南来了

  为防控新冠肺炎传播蔓延,很多社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居家不外出时间一长,家庭琐事和孩子教育等问题容易导致家庭矛盾和纠纷,甚至产生家庭暴力,而社区封闭管理后,家暴受害者维权也随之成为一个难题。

  一、了解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例如施暴者以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方式或用工具攻击受害者等行为;又如施暴者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等手段对受害者进行精神折磨。

  二、如何做好预防措施?

  1.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家暴往往具有突发性,受害者第一时间应做好自我保护。如将家中利器藏起、不与出现愤怒情绪的施暴者正面冲突,随身携带手机、钥匙、身份证等重要物品,给自己规划最短的逃生路线等;也可用手机设置好紧急联系人,提前约定好求助信号,让紧急联系人第一时间代向外界求助。

  2.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如果能外出,戴上口罩出门走走,放松情绪。如果不能外出,到独处的房间里安静一会。

  3.向共同朋友拨打电话,让对方帮助劝解。

  三、家暴发生第一时间如何有效自救?

  1.第一时间躲入房间,将房门反锁并大声呼救。

  2.拨打110报警或物管、街道、社区电话求助。

  四、自救后,如何避免再次被家暴?

  疫情期间如条件允许,受害者可先行搬离现有居所,与施暴者分开居住。特别提示,要对自己的居住信息保密。

  1.与居(村)委会、街道、妇联、公安机关、民政等部门联系前往庇护所暂住。

  2.可联系亲友,前往亲友的其他空置住所暂住。

  3.到非定点酒店暂住。

  五、疫情期间,家暴受害者被殴打致伤,如何就医?

  1.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或在街道、居(村)委会、妇联、公安机关、物管等单位的帮助下前往就医。

  2.有条件的可以自行前往非定点收治医院就医。

  注:疫情期间,病毒传播力较强,外出就医请一定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六、疫情期间,家暴受害者怎样做好取证?

  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

  3.公安机关证明。包括出警记录、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病历资料和伤情鉴定等材料。包括病历、验伤报告、伤情鉴定书、医药费单据等。

  5.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相关家庭暴力情况的,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切实存在。

  6.音、视频资料。包括家暴现场的完整录像、录音、伤情照片等资料。

  7.妇联、居(村)委会、受害者单位、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庇护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受害者遭受家暴时,可以向以上组织求助,相关组织接到求助后,应及时处理,协助化解矛盾,提供咨询等援助,相关机构的证明亦可以佐证侵害事实。

  8.施暴者写过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

  七、疫情期间,家暴受害者可以采取哪些后续维权措施?

  1.由第三方机构介入处置,具体可求助街道、居(村)委会、公安机关、妇联等。

  2.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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