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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同意梧州市苍梧县广播电视台等5家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开办综合广播和综合频道的批复(桂广函〔2021〕133号)

2021-04-30 11: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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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百色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崇左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梧州市苍梧县广播电视台申请开办综合广播和综合频道,钦州市灵山县广播电视台、百色平果市融媒体中心和崇左市天等县广播电视台等3家县(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申请开办综合频道,贵港市平南县广播电视台申请开办综合广播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梧州市苍梧县广播电视台开办一套广播节目和一套电视节目,频道名称为分别为“综合广播”和“综合频道”。

    二、同意钦州市灵山县广播电视台、百色平果市融媒体中心和崇左市天等县广播电视台等3家县(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各开办一套电视节目,频道名称为“综合频道”。

    三、同意贵港市平南县广播电视台开办一套广播节目,频道名称为“综合广播”

    上述4家县(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综合频道的电视信号须接入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平台。

    四、同意梧州市苍梧县广播电视台等5家县(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有关综合广播和综合频道的节目设置规划,立足本地,坚持以新闻为主,合理设置各类节目播出比例和全体节目播出时长。所播广告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

    五、你局须加强监管与指导,督促所辖的梧州市苍梧县广播电视台等5家县(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自治区广电局批复的有关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方式、技术参数要求,做好综合广播和综合频道在县(市)辖区内的播出工作。同时,梧州市苍梧县广播电视台等上述5家县(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要切实保障综合广播和综合频道的资金、人员、设备需求,做好有效覆盖,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六、上述2套广播节目和4套电视节目须于批准之日起180日内开播,请你局须于正式开播时间前20日报区局备案。

    此复。


    附件:梧州市苍梧县广播电视台等5家县(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和综合频道批复情况汇总表.pdf


自治区广电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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