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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6日
标  题:自治区广电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曾梦婷同志取得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初级职称的批复(桂广职〔2023〕11号)
发文字号:桂广职〔2023〕11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6日

自治区广电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曾梦婷同志取得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初级职称的批复(桂广职〔2023〕11号)

2023-05-16 17: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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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播电视信息中心(广西音像资料馆):

你单位《关于认定曾梦婷同志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初级职称的请示》(桂广信报〔2023〕9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规定,经研究,同意认定曾梦婷同志取得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四级导演(编导)职称,时间从2023年5月算起。




                      自治区广电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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