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4月25日至7月15日,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局2018年预算执行中部分重点事项开展了审计调查工作,并对审计结果作出《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接到报告后,按照自治区广电局党组的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对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并将举一反三争取减少类似情况再发生。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有关财经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今年7月29日组织我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主体单位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9〕153号)文精神,通过学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不断完善编制的预算合法合规科学可行,强化预算约束力和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二、针对报告中提出“财政中期规划对下一年度预算约束力不强。
自治区广电局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实际编制的预算收入和支出数额与2018年编制的中期规划预算收入支出数相差24.63%”的问题。
我们在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2020—2022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2019[153]号)要求,将2020—2022年各年度的项目支出数与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批复的预算进行有效的衔接。
三、针对“存在二次分配财政资金的现象,将本级资金拨至市县的问题”。
我们在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年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编制收入和支出,严格区分自治区本级支出和补助市县支出并分别编列。严格按照“自治区本级支出原则上不得用于补助市县支出”的规定执行预算。将“2020年县庆补助资金”等项目列入“对市县补助支出预算”。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