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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101号提案的答复(桂新广函〔2018〕404号)
发文字号:桂新广函〔2018〕404号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3日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101号提案的答复(桂新广函〔2018〕404号)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101号提案的答复(桂新广函〔2018〕404号)

2018-08-13 17:53     来源: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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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著诚等二十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生产和传播覆盖的建议》的提案,我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生产和传播工作,制定《广西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的支持力度和资金的规范管理,全区开办民语节目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逐年增加;民语电影译制和放映工作不断推进,借着“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不断打造优质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统筹资金,不断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力度;自治区民语委立足自身职责,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协助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好民族语广播影视相关工作。
  一、全区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发展情况
  (一)全区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发展情况
  2018年全区有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和金秀瑶族自治县新开办民语节目,截止2018年7月,全区共有35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了民语节目,其中自治区级2个,市级2个,县级31个,开设了100多档民语节目,涉及壮语、侗语、苗语、瑶语、毛南语、仫佬语、京语等7个语种。其中:融水、隆林、资源开办《苗语新闻》;三江开办《侗语新闻》;巴马、金秀开办《瑶语新闻》;罗城开办《仫佬语新闻》;环江开办《毛南语新闻》;防城港市开办《京语防城港一周新闻》;其余开办《壮语新闻》等栏目。为了鼓励和支持全区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展,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广西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民语节目的支持力度和资金的规范管理。2016年扶持资金237万,2017年扶持资金264万,2018年扶持资金200万元(不含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大力推进全区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发展。经过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不懈努力,壮语广播电视节目被纳入中广联少数民族节目评析范围,壮语广播电视节目评析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由中广联少数民族节目工作委员会主办,以广西为主,与云南轮流承办。评析出来的优秀作品经中广联审查确定为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优秀少数民族广播电视节目奖。第一届全国广播电视壮语节目评析会于2018年6月12日至14日在南宁市举行,中广联少数民族节目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著诚出席会议。
  (二)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现状
  广西现有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单位1个中心和8个译制点,译配音人员55人。2010年至今,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共完成故事片284部、科教片181部,合计465部;少数民族语电影放映合计7.4万多场次,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深受群众喜爱。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和放映工作,为推动广西少数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民语电影译制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一是经费不足,影响民语电影译制可持续发展。2016年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了“财教〔2016〕4号”文,对全国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项目,按照7万元/部的标准予以资助(含科教片),广西未列入补助范围。自2013年起,自治区广电局对全区译制经费进行统一管理,每译制完成1部故事片给予译制单位2.3万元补贴,1部科教片给予4000元补贴,与全国各译制同行相比,广西译制的语种多、译制点多、译制人员多,但民语电影译制经费却是全国最低的。译制设备维修、更新、配音棚维护维修及译配音人员的工资等各种费用缺口非常大,严重制约了广西民语电影译制可持续发展。二是设备陈旧,制约民语电影译制技术创新。三是人才匮乏,影响民语电影译制事业发展。
  经过广西的不断努力,2018年国家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的通知》(财文〔2018〕46号)明确将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项目纳入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资助范围。
  (三)做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活动的宣传和推广
  在《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广播电视宣传报道的意见》中强调:加强民族工作和“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活动的宣传。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所属网站、新媒体要结合本地本台特色和优势,创新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化宣传报道,为推动“壮族三月三”成为弘扬民族文化、展示广西形象、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亮丽名片营造积极宣传氛围。我局从年初就着手制定了《2018年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消费品牌活动实施方案》,并积极推动实施,充分利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项优势资源,为弘扬民族文化,展示八桂风采,打造“壮族三月三”文化品牌。今年广西电视台的“三月三”大直播还将直播点延伸到了新加坡、迪拜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一大亮点。“三月三”系列宣传活动在从4月14日就开始的近一个月里,组织推进寻找“壮族三月三·相约游广西”最美代言人、“壮族三月三·全国百名DJ赶歌圩”、2018“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主会场活动直播、“唱响广西”——广西世居民族优秀民歌评选、唱游丝路——2018“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民歌大汇演、“壮家三月三 民俗大联欢”活动、“三月三”壮族小歌手选拔大赛、2018唱游丝路 腾跃广西——“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大直播等八项大型活动均得以全面铺开。特别是4月18日的主会场活动和当晚的民族晚会,掀起全区“三月三”活动的高潮,得到鹿心社书记和陈武主席的高度肯定。“三月三”活动结束后,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所属网站、新媒体还继续做好“三月三”活动的延续性宣传、成果宣传、总结宣传,以及为年底的自治区60大庆做预热宣传。
  广西电台、广西电视台主动加强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沟通联系,精心策划采制了反映广西“壮族三月三”活动盛况的相关主题报道,并将有关报道上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
  (四)自治区财政厅支持全区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情况
  自2016年至今,自治区财政统筹资金3635万元,专项用于全区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相关工作,其中,自2017年起自治区财政厅每年在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10万元用于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安排100万元用于开设“壮族三月三”壮语专栏广播及各类民族文艺节目;每年在广西电视台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700万元用于开展“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其中包括了100万元“三月三工程”壮语译制经费。
  (五)开展民族语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培训支持市县开办民语节目
  近年来,自治区民语委每年投入近100万元用以支持市县开展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民族语电影译制及放映工作,经常开展调研,对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设置、译制工作等提出指导意见。2015年9月和2017年6月,自治区民语委和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举办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培训班,增强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译制编播民语节目的能力,提高节目译制播出质量。自治区民语委与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壮语文广播学校”教学节目至今已有29期。
  二、今后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生产工作思路
  1.与自治区民宗委一起努力,继续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加大对全区少数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和制作支持力度。近年来在各项政策支持推动下,全区少数民族语节目制作播映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自治区财政资金扶持金额却只能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统筹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全区少数民族语节目的创作生产力量,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收听收看好广播影视节目这一文化权益的保护。
  2.开展好全国壮语广播电视节目评析和全区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优秀节目推选活动,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锻炼一批人才,推动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质量的提升。
  3.继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增开民族语节目,按照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的《广西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节目数量和质量评级给予扶持。
  4.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每年下发宣传意见,制定“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活动方案,指导全区各级广播电视台打造民族语节目的名牌栏目和节目。
  5.民语人才培养上,除了继续办好“壮语文广播学校”教学节目之外,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语委一起努力筹措资金,开办多种形式民语节目采编播人员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民族语节目采编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民语节目质量。
  三、关于自治区财政厅对增加资金扶持力度的说明
  本提案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民语委分别按照职责提出了会办意见,其中自治区财政厅就增加对全区少数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和制作资金扶持力度做出如下说明:
  1.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各市、县(市、区)民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设备更新、增加人员编制、民语专业人才待遇等问题的责任主体为各地区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各地区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我区少数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传播。
  2.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60号)精神,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种类数量和规模,不得每办理一项工作或开展一项事业都设立一项专项资金,设立专项资金需要逐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因此不再设立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专项资金。今后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电影电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生产和传播。
  对于经费投入方面,希望自治区政协有关委员会能与我局一起继续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把少数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和制作工作做得更好,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需求,保障他们的文化权益。
  附件: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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