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本网站支持IPV6
首页/领导之窗/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视听/党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自治区广电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7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桂广函〔2021〕177号 )

2021-06-15 11: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黄泽艺委员提出了《关于建设中国—东盟国际化融合传播平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建设中国—东盟国际化融合传播平台符合中央精神

    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是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广西广播电视台建设中国—东盟国际化融合传播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技术服务对外交流合作规划(2020—2025)》(广电办发〔2020〕196号)的具体行动,有助于更好地面向东盟讲好中国故事、广西故事,传播中国文化、广西文化,有利于带动我国先进广播电视技术服务与东盟国家开展交流合作。

    二、积极争取国家广电总局支持

    今年2月,我局向国家广电总局呈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恳请支持中国—东盟国际化融合传播平台立项建设的请示》(桂广报〔2021〕12号),恳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意将中国—东盟国际化融合传播平台项目列为总局广播电视对外交流支持项目,希望能得到总局的支持。

    三、对广西广播电视台国际传播项目的经费支持

    经我局推荐、申报,广西广播电视台多个国际传播项目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的“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十三五”以来的2016-2018年,原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每年都评选广西优秀的新闻出版广电走出去项目,原广西广播电台、原广西电视台入选的优秀广电走出去项目都能得到100多万元的广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扶持资金的经费扶持。 

    四、加强对传播平台的宣传、推介

    5月28日至30日,第28届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在北京举办。此次展览会上,我局设立了“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展馆,展示了我区自主研发、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应急广播技术等五大创新成果,其中就包括中国—东盟国际化融合传播平台,吸引了诸多参展商和专业观众驻足观摩,洽谈合作。通过展览会,很好的宣传、推介了传播平台,扩大了影响力。

    五、工作建议

    建设中国—东盟国际化融合传播平台资金需求缺口大,建议多方筹集资金。

    (一)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建议向商务部等部门申报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向财政部申请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列入“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等,若符合条件,将得到国家部委的资金扶持。

    (二)争取自治区的支持。一是根据2020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广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建议自治区财政厅及其他相关部门积极统筹自治区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政策性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国际传播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建议申请自治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三是根据2020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统计局联合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上规文化企业奖励暂行办法》(桂宣发〔2020〕23号),传播平台可以通过广西广播电视台按照程序申报,经过审核通过将得到奖励。四是申请我局专项资金支持。去年,我局出台了《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扶持管理办法》,设立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扶持专项资金,传播平台制作的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可以申报该专项资金的扶持,符合条件的将会得到资金扶持。

    (三)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建议传播平台自身苦练内功,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依法依规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自治区广电局

      2021年6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