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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成立项目资金审查小组的通知(桂新广发〔2018〕103号)

2020-12-08 17:1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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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局党组开展“三重一大”审议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本局决定成立项目资金审查小组,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资金审查小组成员的组成

  组  长:朱日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马登科    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成  员:陆正宁    局办公室主任

      邓  建    局政策法制处处长

      韦翔瀚    驻局纪检组副组长

      欧阳春海  局机关纪委书记

      覃世暾    审计厅派出文体处调研员

  根据项目审查审核的实际需要,可外聘1-3名专家。

  二、项目资金审查限额的起点

  项目资金审查小组主要负责对使用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拟提交局党组审议的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项目资金审查的程序

  1.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或部门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政策依据、年度预算、项目资金的测算依据和标准、费用的构成等。

  2.项目资金审查采取集中汇审和单项会审两种形式。一般的项目采取集中汇审;重大项目采取单项会审。

  3.经项目资金审查小组审核通过的项目方可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否则暂不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四、实施时间

  自2018年6月1日起,项目资金的使用均按本通知要求办理。

  

  附件:项目资金审核表.xlsx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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