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服务中心:
依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函》(桂财教函〔2018〕243号以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就你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上年结转和结余5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8.06 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39.21万元,本年支出939.2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其中: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其他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8.06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24.68万元,本年支出924.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76号)要求,切实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服务中心2017年.xls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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