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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通知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通知

2016-01-15 10:07     来源: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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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
  为推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局对部门行政权力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清单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二批)的通知》(桂政发〔2015〕47号),正式公布我局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明确我局自治区级保留权力事项91项,实行属地权力管理事项66项。为确实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我局的行政权力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权力清单制度具有刚性约束力,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我局确定的权力清单经多次梳理、调整和完善。清理后的清单由相关业务部门确认、牵头部门审核,经局主要领导审签,最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和公布。各处室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掌握我局的权力清单,明确自身的权力范围和职能边界。提高思想认识,维护清单的权威性,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制度要求和我局权力清单范围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对于清理后实行市、县(市、区)属地管理类66项行政权力事项,今后原则上由市、县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实行属地管理,我局除重大事项、跨区域事项外,一般不再直接行使权力。
  二、公开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要进一步推行行政行为公开化。局政策法制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我局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信息,强化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接受公众监督。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权力清单,从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行政权力范围和履职要求,制定本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经审定后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局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决策程序办法》,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便于社会知情监督,以切实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相互推诿、监管缺位、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
  三、细化主体责任,切实把权力清单制度落到实处
  要在明确各项权力清单具体责任处室的基础上,把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局主要领导为我局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局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负总责,监督分管领导规范行使权力。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的重大权力事项的具体执行环节,监管分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落实本处室主体责任情况。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部门岗位的设置情况,将权力清单确定的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易发生腐败的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分解到具体负责人或具体岗位,确定不同人员、岗位的具体责任。做到第一责任人监管负责到位,具体责任人规范用权落实到位,切实把责任分解细化,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四、强化行政监督,健全和落实权力运行监管制度
  要进一步健全和推行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制。各处室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行政审批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政府部门内部层级执法监督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运行权力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检查和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权力清单运行进行监督,加强事前监控、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处室和个人,依法予以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投诉、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对权力风险实施动态监控,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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