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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业务专网线路接入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1-04-19 10: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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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项目名称: 监测业务专网线路接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监测业务专网线路接入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9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广西全区14个市、71个县、15个乡镇监测专网线路接入服务,其中广西广电网络公司传输机房至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非涉密自建数据中心数字电路共2条(24芯)裸光纤;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非涉密自建数据中心至14个市监测前端、广西广播电视台和北海涠洲岛监测前端数字电路共17条;14个市监测前端至所辖县监测前端数字电路共75条;IPTV集成播控平台机房至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非涉密自建数据中心2路光纤;19个高山台站光纤接入到当地县监测前端数字电路19条;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南宁广电网络分公司至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非涉密自建数据中心2路数字电视信号光纤;边境口岸、乡镇监测前端至所属县监测前端数字电路22条;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非涉密自建数据中心至自治区广电局网络机房数字电路2条。服务期限为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1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我中心使用的监测业务专网线路,用于传输广西广播电视台播控、广西IPTV集成播控平台以及全区区、市、县有线电视播出平台等监测前端的监测数据至我中心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指挥调度系统,由于传输节点均设在全区各市县广电网络机房,因此广播电视信号采集、数据传输设备均需放置在各市县广电播出机构同址机房之内。此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指挥调度系统需通过该专线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播出指挥调度总平台互联互通,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发布的安全播出预警信息快速地发送至以有线方式接入该专线的各市县广电网络分公司的预警接收终端,以及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达的指挥调度令快速地传送至以有线方式接入该专线的省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可视通讯终端,以确保政令安全畅通的传达。通过该专线,我中心还将日常运行播出的广播电视重大事件/事故以及重大宣传活动、重要保障期间的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及时上报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指挥调度平台。 2、目前我中心使用的监测业务专网线路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数字电路专线,承载国家和自治区广播电视监测重要业务,因为项目涉及专网线路的保密性、特殊性、唯一性和专业性,所以选择的专网线路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信息传输服务资质。为保证我中心业务系统及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及时性、连续性,业务网络只能架构在广电专用传输干线网络之上。经调研,目前只有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唯一一家供应商具备广电传输网络资源。 3、我中心现使用的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测业务专网线路接入服务已到期,且该公司的服务质量较好,网络运行稳定,因此需继续使用原有专网线路。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我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691号新媒体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杨川 

     联系电话:  17777106961 

     联系地址: 南宁市安阳路22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0771-5331544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材料(监测中心监测专网线路接入服务)-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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