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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2日
标  题:【现行有效】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通知(桂广规〔2022〕1号)
发文字号:桂广规〔2022〕1号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现行有效】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通知(桂广规〔2022〕1号)

2022-05-30 17: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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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文广(体)旅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桂广规〔2020〕6号)废止。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doc




             自治区广电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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